| 数字音乐下载服务5年后开始赢利? |
| 2003-11-28 分类:电子商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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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至今日,从来没有任何一家提供数字音乐服务的企业宣布其在该领域实现赢利。
然而,这丝毫没有阻挡投资人在该领域的持续投资,难道是这些投资者疯了吗?首先让我们回顾一下数周内发生在该领域的重大投资事件: 11月14日,著名的IT信息供应商CNET网络公司表示,将收购维旺迪环球公司下属的在线音乐销售网站“ MP3.com”。 11月16日,全球最大的零售商沃尔玛宣布,将提供数字音乐下载服务,以此进军数字音乐市场。 11月18日,微软公司表示,公司明年将通过其MSN网站提供数字音乐下载服务。 这仅仅是企业进军数字音乐市场的代表性举动,其他在该领域的类似投资还有很多。这不禁让我们想起一个问题:到目前为止,有哪家企业在数字音乐下载领域赢利了呢? 到目前为止,全球范围内还没有任何一家企业宣布其在该领域赢利。同时,也没有任何一位业内观察家对此作出冒险性预测。然而,投资者为什么却偏偏“反其道而行之”呢? 难道是投资者被误导了吗?答案理所当然应该是否定的!因为数字音乐市场目前所走的道路正是20世纪90年代亚玛逊所追崇的“不惜成本换取市场份额”的策略。InsideDigitalMedia.com分析师Phil Leigh表示:“当前的数字音乐市场正处在‘淘金热’阶段。很明显,金子就在山下埋着,每个人都想冲进去分得一杯羹。”Napster在90年代的巨大成功恰恰说明了消费者对数字音乐服务的需求还是存在的。在未来几年内,唱片业也会放松对数字音乐的许可限制,使之不再成为消费者的“隔离强”。 据业内分析家称,目前,一首下载费用为99美分的数字音乐,其中60到65美分归唱片公司,3到8美分归歌曲出版商。外加一些技术传递费用、市场宣传作用,很明显,留给服务供应商的空间微乎其微。因此,在短期内,在数字音乐服务市场表现相对良好的企业,也就是承担损失费用最高的企业。 从长远角度看,数字音乐下载服务毫无疑问地将出现赢利。主要原因有二:首先,随着人们对该服务认识度的逐步提高,服务商所承担的销售和广告费用将大幅削减。RealNetworks高级副总裁Dan Sheeran表示:“市场变得越敏感,对服务商越有利。” 其次,数字音乐服务供应商将来会与唱片公司重新商议合作条款。当前的情况是,唱片公司攫取了其中大部分服务收入。而将来的趋势是逐渐趋于均衡。Leigh最后表示:“这种情况将在未来5年内发生改观”。 Source: ChinaByt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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