迫于移动产业的压力,欧盟委员会日前同意重新考量已经实施两年的电子货币法律,以解决移动支付如何遵从电子货币法律以及消除地区间互操作的分歧。
依据欧盟委员会目前的法律(EMI指令),电子货币定义为:存储于芯片卡(基于预付费或电子钱包方式)或计算机存储器中的价值,作为支付手段能够被除了发行者之外的第三方所接受。这意味着目前预付费电话卡(用于通话目的)并不在该指令的涵盖范围,但如果该电话卡可以用于购买与电话业务无关的其他产品与服务(如铃声与图片)时,该业务应受到指令的约束。根据指令的要求,这类业务必须遵从可回购性(即电子货币应根据要求可兑换回传统货币)以及一系列其他标准电子交易所要求的反洗钱、流动性、报表等方面的限制。移动产业认为该矛盾将抑制移动电子商务市场的创新与发展。
另外,根据欧盟的法律架构,欧盟委员会的指令必须被各成员国转绎为各自的正式法律,所产生的歧义将导致内部市场与跨国界互操作性之间的不协调。
截至7月16日,来自各界的建议与意见将汇集到欧盟委员会进行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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